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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蜻蜓青年公益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绿蜻蜓青年公益发展服务中心(简称“绿蜻蜓”)承诺服务工作制度,增加绿蜻蜓社会服务透明度,提高绿蜻蜓服务质量,提升绿蜻蜓社会形象,避免造成不良影响,赢得社会一致赞誉,结合绿蜻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绿蜻蜓形象,树立加快绿蜻蜓发展理念、服务至上理念、讲求效率理念、争先创优理念,向合作单位、服务对象以及人民群众作出更高质量的服务承诺。
二、服务原则

(一)公平公正。在服务工作中遵守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各项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杜绝偏袒或歧视现象发生。

(二)务实高效。绿蜻蜓开展对外服务时严格照章办事,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合作单位、服务对象的工作,承诺向社会公开法律依据、必备手续、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严格按照对外公告的规定办理。
(三)自律廉洁。透明公开绿蜻蜓财务情况,通过年度公示制度等形式公开,杜绝以绿蜻蜓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三、服务责任
(一)全体员工若违反服务承诺制度及绿蜻蜓各项管理制度,一经查实,视情况予以处分,轻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开除。

(二)全体员工被群众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有违反绿蜻蜓相关规章制度的,经查证属实,给予违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三)违反绿蜻蜓规章制度,以权谋私的,坚决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绿蜻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五)根据合作单位、服务对象反映意见和建议,属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绿蜻蜓将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和沟通。属绿蜻蜓内部职责范围内的,由绿蜻蜓进行协调和监督。反映沟通和协调事宜将及时反馈通达至合作单位或服务对象。
四、行诺监督

通过设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及时反馈。
五、违诺处理

本机构违反承诺服务制度的行为,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作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予以赔偿。

(一)项目活动中,本机构工作人员举止不文明、态度不和蔼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或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在开展项目中,对于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或没有按时办理的,或其他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事项,视具体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直至效能告诫。
(三)对于工作中存在服务纰漏,受合作方投诉要等问题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单位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处理。

六、修改制定

本制度其他未尽之事宜,参照本机构章程与相关制度文件执行。

上海绿蜻蜓青年公益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9月